第一千三百一十八章 狩猎-《宋朝败家子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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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适才的叫声,就是雄鹿发出来的。

    石小凡大喜,这下有肉吃了,鹿肉,足够众人美餐一顿了。

    他鬼使神差的伸出手,拧着来福的耳朵,把来福拽到嘴边:“别出声,带几个家伙去车上把火枪拿来。

    记住了,谁要是惊走了这群麋鹿,我整死他。”

    因为怕弄出响声,石小凡不敢踢他。

    拽着来福的耳朵,来福疼的龇牙咧嘴,不敢出声的他只好拼命点头,越点头越疼。

    “老子跟你说话呢!石小凡一转头,这才看到来福龇牙咧嘴的脸,于是松了手。

    来福捂着耳朵嘟嘟囔囔的去了,石小凡恨恨的瞪了他一眼,却不去想自己下手是不是重了点。

    回来的时候,来福的耳朵犹自火辣辣的疼,只是这次他手里,多了几把燧发枪。

    燧发枪的射程毕竟有点近,石小凡不确定这是不是在有效射程内。

    可他怕再往前,就会惊动这群麋鹿。

    这些食草动物都极其警觉的,不管是麋鹿还是傻狍子,别被书本上给骗了。

    若是真是傻缺,在优胜劣汰残酷的大自然中,它们早就灭绝了。

    在不确定的情况下,唯有等待。

    主动等这群猎物放松警惕,自己走到射程之内,这个时候就可以开火了。

    “听我命令,我不开枪之前,都不许开枪。”

    石小凡压低声音,狗腿子们跟着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都是沙场搏命下来的,别看狗腿子们平日吊儿郎当,一旦拿起枪的时候,他们个个精神紧绷。

    拿着烤鼹鼠的赵祯不禁有些呆了,此时的狗腿子们仿佛化身成了一个个钢铁战士,唯有凌天扬,这厮猫在一个角落里,瞅瞅这个,看看那个。

    凌天扬似乎有些可怜,只要赵祯在,他就跟一个随时都会被遗忘的小跟班。

    开始,这群麋鹿警觉的不敢往树丛这边靠近的。

    虽然这里的水草丰美一些,可它们知道,树丛中随时埋伏着危险,不止是野狼老虎,还有拿着弓箭两只脚走路的人类,那才是最可怕的。

    群体性的觅食,总有胆子大的。

    有只麋鹿靠近了一些,同伴发现很安全,于是也跟着靠近了一些。

    就这样,似乎多米诺骨牌一样,一只只的麋鹿靠了过来。

    它们还是很聪明,虽然靠近了丛林。

    但足够保持在一个安全的距离上,即便是有食肉动物从树丛中扑上来,它们也有足够的时间逃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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